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安裝師傅帶你做裝修工程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安裝師傅帶你做裝修工程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工程造價員、預算員相關工作,沒經驗沒接觸但有師傅帶,這類工作難不難?謝謝邀請,我本…
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安裝工程保險責任范圍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安裝工程保險責任范圍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很高興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,從你的陳述表面上看這是屬于保險公司理賠范圍,前提是免責范圍之外的,假設存在酒駕、毒駕、無證等免責范圍的是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,就是平時說的拒賠(拒絕賠償)。保險公司的理賠都是按照條款執行,再根據你買的險種,倒車撞物體與倒車撞車輛不一樣,涉及交強險與商業車損險是否需要賠付,交強險是車輛必須的強制險種,沒有交強險不允許上路,無法年檢,是對受害方一種保障性險種,避免一下車輛發生事故后逃逸,對傷者置之不理,交強險就是對傷者的保障。商業險是一種商業行為,可以自主選擇,根據自己選擇的險種得到相應的保障范圍,保障范圍內的事故可以給予理賠,得到損失補償。最大的保險理賠范圍就是意外碰撞,其他人為行為、惡意行為等非法行為都有可能無法得到賠償,所以,作為優秀的駕駛員,就應該依法駕駛機動車,遵循機動車交通法規,安全出行、文明出行這才是社會和諧的真諦!希望你們可以點擊關注我,給我最真誠的評論建議,讓我不斷進步,學習永遠在路上!
感謝邀請!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這不屬于工傷,工傷都是以單位為基礎,私人雇傭關系屬于勞務或民事行為范疇。
關于賠付方面,應該分為兩點:
(一)包工頭的賠償責任。法院判定包工頭全責,那么包工頭就要承擔個人的賠償責任,個人的賠償責任不會因為你給工人買了保險而抵消。這里還有一個情況,那就是單位(企業)用工。單位或企業主管因工作安排不當,導致工人傷亡的,個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。一般都是適用工傷保險賠付,而主管本人只會受到單位或者企業內部的行政處罰。這是個人雇傭和單位用工的區別。
(二)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。私人雇傭一般買的都是意外傷亡保險,無論是包工頭還是個人導致的傷亡結果發生,只要不是故意行為,保險公司都需要進行全額賠付。保險公司賠付對象,一般都是保單上指定的受益人。如果保單上沒有標注受益人的姓名,那么通常都是賠付給法定繼承人,包工頭不屬于法定繼承人,所以他沒有權利獲取保險公司的賠償金。
這種案例極為常見,卻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理賠。
第一,用工單位(包括企業、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)都應該為其員工投保工傷保險而且費用由企業來繳納,工傷保險屬社會保障的一部分,依照《工傷保險條例》每個工人均享有工傷保險待遇。工人因工發生事故,由用工單位向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理賠申請,勞動保障部門向受傷害的員工或其家屬支付賠償金。
第二,用工單位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也是可以的,但是人身保額不應低于當地死亡賠償金的最小金額,同時還必須投保足額醫療保障,用工單位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常見的兩種方式是①購買雇主責任險。購買雇主責任險的,出險后由用工單位向保險公司理賠,保險金由保險公司支付給用工單位,再由單位向受傷害的員工或其家屬支付賠償金。②員工團體險。團體險出險,由工傷個人或家屬向保險公司理賠,保險公司直接向受傷害的員工或其家屬支付賠償金。
感謝邀請
以前處理過類似的案件。如果法院判屬包工頭承擔全責,那么從民事責任的角度上來講,包工頭應該承擔所有的相應的賠償責任。而包工頭購買的保險,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購買的,保險公司的賠付都會針對于事故者或他的直系親屬。而不會賠付給包工頭。
這里就有一個問題的存在。在購買保險的時候。保險費是由包工頭出的。保險公司理賠會不會等同于包工頭的賠付呢?事實上,如果投保人的名字寫的是事故者。那么保險公司的賠付從法理上講,和出資方是沒有任何關系的。所以出事的家庭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走,既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,同時還有對包工頭追究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所有權利。換句話來說就是法院判決的賠償全部可以獲得,同時保險公司的賠償也可以全部獲得。
但是在中國,這一個比較注重人情味的地方。還是建議做一個雙方的協商處理是最好。畢竟從道理上來講,包工頭自己掏錢給工人買保險本身也算是有良心的那種包工頭。如果損失不大的情況下。還是建議保留一點相互關系,不要因為不多的賠付而把自己搞得朋友都沒得做了(當然,造成了嚴重后果和遺留了比較嚴重的后遺癥的情況下,例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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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安裝工程保險責任范圍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安裝工程保險責任范圍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